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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深人落实”两不愁三保障” 工作意见的通知

吉医保发 〔2019〕15号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公主岭市医疗保障局,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两不愁三保障”有关决策部署,全面履行医疗保障部门在脱贫攻坚中的工作职责,坚决完成打赢脱贫攻坚相关任务,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深入落实”两不愁三保障”提出以下几点工作意见∶

一、总体要求

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各项决策部署,聚焦”两不愁三保障”,立足医疗保障部门职责,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特困供养人员等农村贫困人口(以下简称农村贫困人口)进一步完善保障政策,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工作措施,扎实做好医疗保障领域脱贫攻坚工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发挥应有作用。一是实现农村贫困人口制度全覆盖。确保农村贫困人口实现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制度覆盖率全部达到100%。二是加大大病保险倾斜支付力度。2019 年1月1日至 2020年底,对农村贫困人口取消大病保险封顶线,切实提高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保险受益水平。三是增强医疗救助托底保障能力。探索拓展医疗救助范围,对特殊困难群体进一步加大倾斜救助力度。四是落实大病兜底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大病兜底综合保障措施,加强与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政策衔接,坚持保障基本,兜住底线,切实解决农村贫困人口实际医疗费用负担。

二、重点工作任务

一是深入开展医疗保障扶贫三年行动。按照《关于转发〈<医疗保障扶贫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吉医保联〔2019〕3号)要求,落实医疗保障扶贫工作任务,充分发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线”制度保障功能,扎实做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特困供养人员等农村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扶贫工作。

二是持续加大大病保险政策倾斜力度。按照《关于做好2019年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通知》(吉医保联〔2019〕5号)要求,积极落实大病保险倾斜支付政策,对全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城乡特困供养人员和城乡低保对象实行倾斜性支付政策,报销比例在普通人群的基础上提高5%,进一步减轻贫困人口个人医疗费用负担。其中,对农村贫困人口取消当年大病保险封顶线,切实提高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保险受益水平。

三是全面落实困难群众参保资助政策。按 照《关于做好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工作的通知》(吉医保联〔2018〕1号)要求,认真做好 2019年资助农村贫困人口参保工作,对全省农村贫困人口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予以相应补助。其中,对城乡特困人员、孤儿全额资助;对城乡低保对象、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每人资助由100 元提高到130元。

四是扎实做好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工作。按照《关于健全完善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工作联络协作机制的通知》(吉医保联〔2019〕6号)要求,有序推进医疗救助工作划转,确保实现医疗救助工作平稳过渡。切实增强医疗救助托底保障能力,2020年实现年度救助限额内农村贫困人口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住院医疗费用救助比例不低于70%。

五是不断健全大病兜底保障机制。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吉林省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大病兜底保障实施方案》(吉厅字〔2018〕26号)要求,进一步完善贫困人口大病兜底保障政策措施。立足于解决贫困人口基本医疗需求,明确大病兜底保障范围,规范诊疗管理,健全转诊转院程序,实现与现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有序衔接。切实落实好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省内规范就医享有“慢病门诊只需支付实际发生总医疗费用20%”,“特殊疾病门诊只需支付实际发生总医疗费用10%”,“住院只需支付实际发生总医疗费用10%”的兜底保障待遇,切实减轻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个人医疗费用负担。

六是切实加强“一站式”报销结算。各地医疗保障部门要结合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推进城乡居民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信息共享和服务衔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大病兜底等保障措施要形成联动报销机制,要在定点医院设置“一站式”结算窗口,实现信息联通、结算同步,切实减少贫困人口跑腿垫资。

三、保障措施

一是压实扶贫任务主体责任。各地医疗保障部门要把落实“两不愁三保障”摆在重要位置,强化一把手负总责的领导责任制,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分解工作任务,强化工作推进。坚持问题意识和问题导向,组织精干力量全面排查医保扶贫各项政策落实情况,及时研究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医疗保障各项扶贫政策落实到位。

二是健全信息沟通协查机制。各地医疗保障部门要与扶贫等部门建立健全信息沟通协查机制,动态交换贫困人口相关信息,定期摸排农村贫困人口就业、居住走向及生存状况等情况,为农村贫困人口全员参保奠定基础。县级医疗保障部门会同扶贫部门从2019年6月份开始,于每月10日前将上个月的农村贫困人口数据和贫困人口变化明细信息提供给本级医疗 保 障 部门;市(州)级医疗保障部门将本统筹区(市级统筹)数据汇总后,于每月20日前将信息数据上报省医疗保障局。

三是完善医保扶贫台账管理。各统筹地区要切实增强做好贫困人口医保扶贫保障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对农村贫困人口参保并享受有关待遇情况进行台账管理。对照《医疗保障扶贫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医保发 [2018]18 号)提出的6大指标、5 大措施及时制定出台具体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流程。

四、工作要求

一要提高站位抓落实。打赢脱贫攻坚战是党中央、国务院决胜全面小康社会的重大战略。全系统要将落实“两不愁三保障”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作为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贯彻“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主动抓落实、坚决抓落实的责任感、紧迫感。自觉做到责任落实到位,政策落实到位,问题解决到位。

二要紧盯任务抓落实。各地医疗保障部门要紧盯医保领域扶贫任务目标,明确路线图、时间表,细化具体工作措施。要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国家脱贫攻坚考核反馈的问题,逐项抓好落实。加大医疗保障政策宣传力度,利用电视、网站、报纸等媒体,全面宣传参保补助、门诊保障、医疗救助、大病兜底等医保领域的扶贫政策,提高政策知晓率。以“严、紧、细、深”的标准将医保扶贫政策落实到位。

三要举一反三抓落实。各地医疗保障部门要坚持标本兼治、触类旁通,既梳理国家层面考核反馈的问题,也查摆自己发现的问题;既查找存在的差距和薄弱环节,也查找可能出现的问题和风险点。既注重解决当前问题,又及时总结提炼,避免问题反复出现,真抓真改真落实,确保医保领域扶贫任务顺利完成。

 

 

吉林省医疗保障局

2019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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